重大疾病險 我們不一樣

重大疾病險在保單的保障規劃裡面,屬於一次金給付的類型,但是你有仔細看過自己的保單條款嗎?符合理賠的條件是什麼?很嚴苛?還是很寬鬆?你買的保額夠不夠?不了解的話,可以看看這篇怎麼說!

重大疾病險的分類

重大疾病險屬於一次金給付的險種,通常在確診初期,可以獲得一筆保險理賠的給付,在疾病初期的積極治療上能提供不錯的助力,緩解罹病後無法工作的經濟壓力。

在重大疾病險種的分類上,通常會把它分成3個種類:

重大「疾病」險

出現的歷史較為悠久,早期有買到這類型的險種,都是「重大疾病險」居多,給付上大致屬「一次性」給付為主,條款上通常會列出以下「7項」重大疾病的定義:

  • 急性心肌梗塞(重度)
  •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 癌症(重度)
  • 末期腎病變
  • 腦中風後障礙(重度)
  • 癱瘓(重度)
  •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重大「傷病」險

後來因為健保制度改變,因為某些疾病後續治療費用較高,可以透過醫生協助申請「重大傷病證明」,有了這個證明後,後續病患至醫療院所治療該疾病時,可以獲得一些掛號費或部分負擔的減免,對於病患的經濟壓力緩解釋很有幫助的。

目前獲得「重大傷病證明」項目是30大項,每一項都可以在細分成很多小項,以癌症為例,重大傷病項目中,關於癌症的項目名稱是「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所以其實重大傷病的項目是以疾病的統稱或治療方式等內容來列舉這30大項,每一大項都可以再另外細分成非常多小項,所以3-400項以上。

重大傷病理賠時,會扣除7大項先天或遺傳性疾病和1大項職業病,餘22大項疾病得符合重大傷病證明保險給付,在填寫要保書時,會有一欄專門說明該8項除外不賠,讓要保人勾選是否瞭解這8大項非重大傷病承保範圍及填上「同意投保」字樣。

重大傷病險即是透過「重大傷病證明」取得,即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這筆「一次性」的重大傷病保險給付,故常常都會聽到這張保單是「認證理賠」的。

「特定」傷病險

「特定傷病險」的承保範圍,會介於「重大疾病險」和「重大傷病險」之間,其項次大約是10多項至30多項不等,實際上仍須以各家保險公司商品條款內所列舉的「特定傷病險項目」內容而定,給付上屬於「一次性」的保險給付。

結論

在規劃時,建議可以先以重大傷病為一次性的主要規劃,重大傷病的給付上,保險公司以保戶是否有取得「重大傷病證明」來理賠,所以相對其他險種來說,理賠標準是較為寬鬆的,給付項目上也是較廣。但是要注意,重大傷病險通常規劃都是以定期險(續保到85歲或繳費期滿保障到85歲等)的方式存在居多,到達一定年紀就會失去保障,這是規劃時要特別注意的。

目前的一次給付型重大疾病險種的條款,在規劃時,需注意投保的第一年是否依購買的保額做給付,抑或是僅退還所繳保費。

條款問題,如有不懂的地方,記得先與自己的保險業務員討論,或私訊留言告訴我們。

吳建鋒

吳建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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